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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关于2025年广西国际农业博览会(南宁)香芋展示展销活动特装项目采购公告

2025-09-29 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我单位拟组织开展2025年广西国际农业博览会(南宁)香芋展示展销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广西国际农业博览会(南宁)香芋展示展销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在桂林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s://nyncj.guilin.gov.cn/)获取采购公告文件。

  (二)采购单位

  桂林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活动时间

  2025年11月6日- 9日(11月4日进场搭建,11月5日17:00前完成所有布展工作,11月9日17:00撤展),具体时间以活动筹备工作情况为准。

  (二)活动地点

  活动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国际会展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6号D6馆T08桂林展区,详见附件)

  (三)采购需求

  1. 在时间节点前完成对桂林市约210平方米的展区(暂定需包含17个展位和1个专区)的整体特装搭建及装饰,要求体现桂林香芋等产业发展特色。进行整体的品牌宣传设计制作,进行门头、展台、展柜的整体设计制作并包装,进行参展企业资料的整体设计及印制。

  2. 负责参展企业的用电、用水保障,进行展区的日常维护及卫生清扫,负责公用展台的设备租赁。

  3. 负责品鉴产品的采购。

  4. 负责活动过程中的拍摄及宣传。

  5. 组织参展商布展、撤展并协调布展期间相关事宜,按时间节点进行展后特装的拆除和清理。

  6. 展会期间协助参展商与主办方沟通参展相关事宜。

  7. 其他与活动有关的服务工作。

  三、资质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有一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具备现代农业推介活动设计理念和思路,有实施的能力和经验,设计方案需为原创方案,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

  四、报价要求

  响应报价应符合正常标准,不得恶意低价成交,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30万元(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五、响应文件要求

  (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三)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查询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六)报价表(格式自拟,根据服务内容和要求列出单项报价、单项合价、总报价,格式自拟,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单位将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七)活动设计彩色效果图(平面设计图、彩色立体效果图等具体的工程图、平面图,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文字说明,以上图纸须一并装订成册);

  (八)活动实施方案(由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服务需求自行编制);

  (九)拟投入的项目实施人员〔包含但不限于姓名、职务、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等信息〕;

  (十)项目实施安全及质量承诺书(格式自拟);

  (十一)近五年以来供应商具有同类或类似服务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签订的服务合同,能清晰反映所服务项目名称、类型、金额、承接时间、业主方名称等,不提供的视为无类似业绩);

  (十二)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及自身情况自行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汇编成册(一式七份),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标注页码,应当在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文件袋(盒、箱)中,并在密封处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

  (一)提交时间

  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5年9月29日 - 2025年10月11日(上午8:00-12:00,15:00-18:00)。请于2025年10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二)提交地点

  采用现场提交或者邮寄提交形式。现场提交或邮寄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鼎晟大厦主楼1219室采购工作小组收。 

  七、成交单位的确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将由综合评分小组对照评分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综合性评定。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打分规则包括价格、相关业绩、技术服务方案以及其他相关资质等。业绩分部分,有南宁市国际会展中心办展经验的得分权重较大。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确定1家服务供应商,若综合评分排名最高的单位放弃,且第二名符合中标条件,则第二名有权直接顺延为中标人。

  八、结果公示

  结果将在桂林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s://nyncj.guilin.gov.cn/)公示,请各单位密切留意网站最新公告通知。

  九、其他事项

  (一)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对成交单位提供的效果图作部分修改,以最终呈现效果为准。

  (二)报价单位有能力并承诺愿意承担因布展项目而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如因报价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给我单位造成损害的,其报价无效,且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报价单位保证设计方案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单位无关,报价单位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单位因此而招致损失的,报价单位应赔偿该损失。

  十、联系方式

  黄老师:0773-2822535;高老师:0773-3687580。

  十一、监督电话

  0773-2880096。

  附件:展区示意图

  桂林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2025年9月29日

  附件:展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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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展区示意图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gl/t260172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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