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渔船标准船型选定工作实施办法方案>的通知》(粤海渔函[2017]411号)规定,经所在地渔船检验机构组织申报、初审和省级渔船检验机构集中汇总,本批次共5款船型达到海洋渔船标准船型要求,现予公告。
附件:广东省2021年海洋渔船标准船型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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